关于调整2016年度职工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通知
依据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皖人社秘〔2016〕171号)号文件规定,我市将全面调整2016年度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从2016年7月1日起至明年6月30日)。由原来的缴费基数2620元调整为最新的缴费基数2849元。
对企业来讲,即从今年7月1日起每人每月合计缴费为:1152.15元其中:
1)个人部分缴费数为:缴费基数 2849元乘以五项保险费率(个人承担部分)10.5% 等于299.15元,比上年度每人每月增加10.95元。
2)单位部分缴费数为:缴纳基数2849元乘以五项保险费率(单位承担部分)29.8% 等于849元,再加上职工大病救助4元/人.月,共计853元,比上年度每人每月增加15.84元。
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是随着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变化,按照有关法规和政策,社会保险缴纳基数也要做出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