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降费正式实施 还有三个大变化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此次降费主要涉及两方面:一是降费率;二是降费基。降费率方面:一是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6%的省份,可降至16%。二是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现行的阶段性降费率政策到期后再延长一年至2020年4月30日。降费基方面:各省应以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社保缴费基数。其中,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一是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比例从3%上调到3.5%。
人社部表示,预计全年基金调剂规模约为6000多亿元,受益省份受益额将达到1600亿元左右,调剂力度比2018年明显加大,将进一步均衡各省之间养老保险基金负担,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二是稳步推进社保费征收体制改革。
根据方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其他险种缴费,原则上暂按现行征收体制继续征收,即原由社保征收的继续由社保征收,原由税务征收的继续由税务征收,稳定缴费方式,“成熟一省、移交一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和城乡居民社保费征管职责如期划转至税务部门。
三是2019年底前实现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对于在职职工来说,最大的变化就是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同时就参加了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统筹层次一致。生育保险各项待遇改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