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7年度职工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通知

时间:2017-07-14 09:29:00 点击: 【字体: 收藏

 

根据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马人社秘〔2017157号)号文件规定,我市将全面调整2017年度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从201771日起至明年630日)。由原来的的缴费基数2849元调整为最新的缴费基数3064元。

即从今年71日起每人每月合计缴费为:1238.79元其中:

1)个人部分缴费数为:缴费基数 3064元乘以五项保险费率(个人承担部分)10.5% 等于321.72元,比上年度每人每月增加22.57元。

2)单位部分缴费数为:缴纳基数3064元乘以五项保险费率(单位承担部分)29.8% 等于913.07元,再加上职工大病救助4/.月,共计917.07元,比上年度每人每月增加64.07元。

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是随着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变化,按照有关法规和政策,社会保险缴纳基数也要做出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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