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 名 办 税
2016年2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探索办税人员身份确认制度,强化诚信纳税意识和法律责任意识”。目前,全国已有多个领域基于公共利益安全和公民诚信档案建设的考虑,先后实行实名制。如2010年9月,工业与信息化产业部宣布正式实施手机实名制;2015年1月1日,交通运输部推行实施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等。
为什么要实行实名办税?实名办税,是指国税机关在办税人员身份明确的情况下,受理纳税人涉税事项申请。办税人员,包括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税务代理人和被授权的其他人员。办税人员实名办税的推行将进一步厘清征纳双方责任,有助于降低纳税人及办税人员在办税过程中涉及的税务风险,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在安徽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办税人员在国税机关或依托网上办税平台办理相关涉税事项时,都将实行实名办税。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为过渡期。2017年1月1日起,税务机关仅受理已采集身份信息的办税人员申请涉税事项。